功用作用: 本品为一种半合成第二代头孢菌素。对金葡菌、链球菌、脑膜炎球菌、流感杆菌、克雷白杆菌、
肠杆菌、奇异变形杆菌、沙门菌、志贺菌
有高度抗菌作用。本品可对抗β内酰胺酶,对耐青霉素
金葡菌有效。 本品在脑膜炎症时有足量进入脑脊液中,对脑膜炎球菌所致
脑膜炎疗效显著。对革兰阳性菌(包括耐青霉素金葡萄)
活性与第一代头孢相仿;对革兰阴性菌
作用较第一代头孢强。
微生物学本药对下列细菌有很强
抗菌作用:金黄色葡萄球菌,包括耐青霉素
菌株(但少数耐甲氧苯青霉素
菌株除外)、表皮葡萄球菌、流感嗜血杆菌、克雷白氏杆菌属、肠杆菌属、化脓性链球菌、
肠杆菌、轻型链球菌(草绿色链球菌群)、梭状芽孢杆菌属、奇异变形杆菌、雷特格氏变形杆菌、伤寒沙门氏菌、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其它沙门氏菌属、志贺氏菌属、奈瑟氏菌属(包括产生b-内酰胺酶
淋病奈瑟氏菌)和百
咳杆菌。对普通变形杆菌、摩根变形杆菌、脆弱拟杆菌亦有中
强度
抗菌作用。
用于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呼吸系统、泌尿系统、骨和关节、耳鼻喉、皮肤和软组织
感染。
用法用量:
肌注、静注或静滴:成人0.25g~0.75g/
,3~4
/
;儿童每
30mg~60mg,3~4
/
。口服:成人250mg~500mg/
,2
/
;儿童每
125mg~250mg,2
/
。
成人一般剂量为750mg/
,每
3
,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。较严重
感染剂量加倍。必要时,肌注或静注
频度可增至每6小时一
,总量可达3-6g/
。
婴儿和儿童30-100mg/kg体重/
,分3-4
给药。新生儿30-100mg/kg体重/
,分2-3
给药。淋病给予单
剂量1.5g,可分别于不同部位(即双侧臀部)各注射750mg。脑膜炎成人3g/
,每8小时静脉注射1
。尚无满意
资料用以推荐鞘内用药。
婴儿和儿童150-250mg/kg体重/
,分3-4
静脉注射,3天后或有临床改善后,可减至100mg/kg体重/
,静脉注射。新生儿100mg/kg体重/
,病情改善后,可减至50mg/kg体重/
,静脉注射。预防感染腹部、盆腔和矫形手术:在麻醉诱导期,通常给予静脉注射1.5g,需要时在8小时和16小时后,再分别肌注750mg
补充剂量。心、肺、食道和血管手术:通常于麻醉诱导期静注1.5g,并于24-48小时内继续肌注,用法为750mg/
,3
/
。
全关节置
术:在加入液态单体之前,在每包甲基丙烯酸甲酯粘固聚合物中加入头孢呋辛药粉1.5g。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为10-20mL/分者,给予750mg/
,2
/
。肌酐清除率<10mL/分,给予750mg/
,1
/
。透析病人,应在每
透析结束时加用750mg。除了静脉给药外,本药可加进腹膜透析液中使用(通常每2L
透析液加250mg)。
用药过量
症状可引至神经系统异常继而导致惊厥。治疗可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减低本药
血清水平。
注意事项:
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。妊娠B类。宜深部肌注。静脉给药时,应充分溶解,溶液澄明,缓慢静注或静滴。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。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,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。片剂不主张用于5岁以下儿童。